鉆井工程是指以勘探開發地下資源為主要目的,以鉆井機械設備為手段,進行鉆孔作業,使地下目標與地面連通的施工過程。主要包括石油、天然氣勘探開發鉆井,以及其它礦藏資源勘探開發鉆井,如水井、鹽井、堿井等;鉆井工程的全過程,包括工程設計、鉆前工程,鉆進、測井、中途測試、固井。
一、鉆井分類
鉆井類型不僅體現了鉆井的目的,而且是加強鉆井工程管理施工的重要依據。因為探井和開發井、直井和定向井的鉆探工藝要求不同,鉆探目的不同,各項技術經濟指標的水平也不同,所以,正確統計鉆井類型對于鉆井工程的管理有重要意義。鉆井分類通常有以下幾種:
(一)按照地質設計目的,可分為探井和開發井兩大類。
1.探井
指為查明地層及地下礦藏情況所鉆的井,包括地層探井、預探井、詳查探井和地質淺井等。
(1)地層探井(基準井、參數井) 指以了解構造的地層年代、巖性、厚度、油氣生儲蓋層組合等,為油氣資源勘探、預測分析提供實際地質資料,同時為地球物理資料解釋提供各種參數為目的所鉆的探井。
(2)預探井 指在地震詳查和地質綜合研究的基礎上所確定的有利圈閉或構造帶上,以發現油氣等礦藏為目的所鉆的探井。
(3)詳探井 指在已發現礦藏的圈閉和構造帶上,以探明油氣等礦藏面積和儲量,了解礦藏地層結構變化為目的所鉆的探井。
(4)地質淺井 指為配合地面地質和地球物理工作,以了解區域地質構造、地層剖面和局部構造為目的所打的井。
2.開發井
指為開發地下礦藏,補充地層能量以及為研究已開發區地層情況變化所打的井。石油開發井包括采油(氣)井、注水井、調整更新井、檢查資料井及淺油(氣)井。
(1)采油(氣)井 指為開發油(氣)田所打的井。包括采油井、采氣井、開發評價井、擴邊井、滾動勘探開發準備井等。
(2)注水(汽)井 指為合理開發油(氣)田,有計劃、有目的地給地層補充能量所鉆的用于注水、注氣和開采稠油的注汽井。
(3)調整更新井 指在油(氣)田開采過程中,為提高采收率而在老油田上按新井網所打的井。包括:調整加密井、更新井、挖潛井等。
(4)檢查資料井 指在已開發的油(氣)田內,為了解、研究開發過程中地下情況變化所打的井。
(5)淺油(氣)井 指為開發淺油(氣)層,一般用輕便鉆機所打的500米以內的采油、采氣井。
各種井型均以地質部門的確定為準,變更井型應由地質設計部門認定。
(二)按照所鉆井的井深分類
可分為淺井、中深井、深井和超深井四種類型。
1.淺井 指井深在1500米(含1500米)以內的井。
2.中深井 指井深在1500到2800米(含2800米)以內的井。
3.深井 指井深在2800到4000米(含4000米)以內的井。
4.超深井 指井深在4000米以上的井。
(三)按照鉆井的地域分類
可分為陸地井和海上井兩種類型。
1.陸地井 指在陸地范圍內所鉆的井,包括在湖泊和沼澤地區的鉆井。
2.海上井 指在海洋范圍內所鉆的井,海上井按海水深淺又可分為海洋井和淺海井。
(1)海洋井 指在水深超過5米的海域內所鉆的井。
(2)淺海井 指水深在5米以內(含5米)的海域所鉆的井。包括在海灘、灘涂和潮汐波及區內所鉆的井。
(四)按照鉆井井身軌跡軸線的類型分類
可分為直井和定向井兩大類:
1.直井 指按鉆井設計規定的鉆井工藝和手段方法,井斜控制在標準規定要求的范圍內所鉆的井。直井的特點是:井眼軌跡總體趨勢是垂直的。
2.定向井 指按照鉆井設計規定的鉆井工藝和方法,井眼軌跡(井斜方向)沿著預定的軌跡所鉆的井。它的特點是:井眼軌跡總體趨勢是非垂直的。
除一般定向井外,定向井還可以細分為叢式井、多底井(分支井)和水平井。
(1)叢式井 指在一個井場內或鉆井平臺上,按照設計要求,鉆出兩口或兩口以上的井。特點是:一個井場內有兩個以上的井口(包括直井和定向井),地面有幾個井口,地下就有幾個對應的井底。
(2)多底井(分支井) 指在一個井筒內按照設計要求,鉆兩個以上的井眼。特點是:地面一個井口,地下多個井底(眼)。
(3)水平井 指最大井斜角大于或等于86°,并保持這種角度鉆完一定長度的水平段,或者由地質導向沿著油層方向鉆進一定長度的定向井。特點是:最大井斜角大于86°的井段(水平段長),或者井眼沿著油層方向長度延伸60米以上。
(五) 按鉆井方法分
1.轉盤鉆井 指由絞車、井架、以及提升懸吊系統,將鉆具提起、下放、通過轉盤驅動,使鉆具帶動鉆頭旋轉,破碎巖石,使井眼不斷加深的一種鉆井方法。
2.井下動力鉆井 是旋轉鉆井的一種方法,以通過井下動力鉆具的鉆井液壓差產生的動力驅動井下動力鉆具的轉子旋轉帶動鉆頭破碎巖石,使井眼不斷加深的一種鉆井方法。
3.頓鉆鉆井(沖擊鉆井) 指通過地面提升設備將鉆具提起,使鉆頭提離井底,再向下沖擊,巖石隨之破碎,使井眼不斷加深的一種鉆井方法。
4.頂驅鉆井 通過頂驅驅動裝置,從井架空間上部直接旋轉鉆柱,并沿井架內專用導軌向下移動,完成鉆柱旋轉鉆進,帶動鉆頭破碎巖石,使井眼不斷加深的一種鉆井方法。
(六) 按鉆機驅動方式分
1.機械驅動鉆井 指利用柴油機為直接動力,通過傳動裝置帶動鉆井設備進行鉆井作業的一種方式。
2.電力驅動鉆井 指利用電力作為直接動力,通過電機驅動鉆井設備進行鉆井作業的一種方式。
3.混合驅動鉆井 指鉆機泥漿泵和絞車采用機械驅動,轉盤及貓頭絞車采用SCR電傳動進行鉆井作業的一種方式。
二、鉆井實物工作量
(一)鉆井口數
1.開鉆井口數 指報告期鉆頭接觸地面(或在導管內)第一次開始鉆進的井口數,不包括固井后的第二次、第三次等開鉆次數,多井底井從原井眼開窗側鉆鉆井時,統計開鉆井口數;老油(氣)田調整更新的開窗側鉆井不計算開鉆口數。
2.完鉆井口數 指鉆頭鉆達設計目的層,或雖未鉆達設計目的層,但經過建設單位(甲方)批準,提前完鉆,鉆頭提出井口(轉盤面)時,統計完鉆井口數。先期防砂井以打完領眼起鉆完,統計完鉆井口數;老油(氣)田調整更新的開窗側鉆井不計算完鉆口數。
3.完成井口數 指完成了鉆井工程設計規定的全部工序,經檢驗合格或經補救合格的井。完鉆后的地質報廢井,應計入完成井口數;老油(氣)田調整更新的開窗側鉆井不計算完井口數。完井方法可以分為三類:
(1)射孔完井 固井后測聲幅合格作完成井統計。經檢驗固井不合格,應在補救合格后才算完成井,或經建設單位(甲方)技術鑒定不需補救也算完成井。
(2)裸眼完井 完井后接到甲方不下套管的正式通知統計完井,如需打水泥塞,打完水泥塞起鉆完,統計為完成井。
(3)尾管、篩管、襯管完井 固井合格、鉆開油氣層,裝好井口,統計完成井。防砂井填砂、砸鉛封起鉆完統計為完成井。
4.交井口數 指完成了該井設計的全部工序,施工單位(乙方)交給建設單位(甲方)的井口數,從辦完移交手續之日起計算交井口數(原鉆機試油的井隊轉入試油工序即為鉆井交井)。
某些井完井以后,需要新上鉆機加深,對這樣的加深井,只統計進尺,不再統計開鉆、完鉆、完成井口數。對全井報廢的工程報廢井,開鉆和完鉆井口數均應扣除。
(二)鉆井進尺
鉆井進尺是反映鉆井工程在報告期內進度工作量的基本指標。為了便于核對井深,并與歷史資料具有可比性,鉆井進尺從轉盤面算起(包括陸地、海洋鉆井);多井底的鉆井進尺從原井眼開窗側鉆側出的位置開始計算;包括老油(氣)田調整更新的開窗側鉆井進尺。計算單位為米。
鉆井進尺包括取心進尺、地質報廢進尺和自然災害造成的其它報廢進尺,不包括鉆井工程報廢進尺和返工進尺等。
1.返工進尺 指因工程質量、事故、復雜等原因回填、重鉆的鉆井進尺,重鉆至原井深后再計算進尺,但未達到原井深而完井,則未達到部分計入報廢進尺。多次重鉆多次計算返工進尺,返工進尺不作為鉆井進尺統計。
2.工程報廢進尺 指由于鉆井工程事故造成的報廢進尺。遇到下列情況可分段計算鉆井進尺和工程報廢進尺。
(1)有些探井未鉆到目的層,因鉆井工程事故,決定不再繼續鉆進時,按甲方設計要求取全取準地質資料的井段,應計算鉆井進尺,未取得設計要求的地質資料的井段,計算工程報廢進尺。
(2)由于鉆井事故未鉆到目的層,也未取得設計要求的地質資料,但是穿過了油氣層,可以作為油(氣)井,或輔助生產井,可以利用的井段計算鉆井進尺,不能利用的井段計算工程報廢進尺。
3.地質報廢進尺 指由于地質設計錯誤或地質目的改變等原因造成的報廢進尺。報廢責任不屬于鉆井施工單位,這部分進尺應計入鉆井進尺。
(三)完成井進尺
是反映整口井全部完成后的進尺情況。是以完井時間為基準計算的全井(從開鉆到完井)進尺。它與完成井井深概念不同。正常井完成井進尺與井深一致,多底井進尺從原井眼開窗側鉆側出的位置開始計算,而完成井井深應從轉盤方補心表面算起;不包括老油(氣)田調整更新的開窗側鉆完井進尺。
三、鉆井時間利用指標
(一)鉆井日歷時間
鉆井日歷時間(即鉆井隊的日歷時間)。它全面反映鉆井隊全部時間內在聯系和日歷時間的利用程度,以利于提高時間利用率。計算公式為:
鉆井日歷時間=搬安前準備工作時間+建井時間+其它日歷時間
1.搬安前準備工作時間 指從上口井完成的時間開始,到開始搬家為止的全部時間,它包括新井位準備和拆卸時間等。但不包括停工整訓、原鉆機試油、設備進廠大修、冬季有計劃停鉆、自然災害和地方糾紛等影響的時間。搬安前準備工作時間均按整日(24小時)計算。在鉆井搬安前準備工作中,由于組織不善的原因而造成的停工時間,如等井位、等井場公路,等搬家、等吊車、等拖拉機、等井架、等基礎的時間,應計為鉆井搬安前準備工作時間。
2.建井工作時間(即完成井建井周期) 指完成一口井所需要的全部時間,即從搬遷設備開始,到完成為止的全部時間。但一部鉆機進入某個新油田或地區以及新鉆機投產所鉆的第一口井,其建井周期應從開鉆之日起計算,一個建井周期按時間先后劃分,可分為搬安時間、鉆進時間和完井作業時間三個部分。計算公式為:
建井周期=搬安時間+鉆井工作時間
鉆井工作時間=鉆進時間+完井時間
(1)搬安時間 指從上一口井搬遷第一臺設備的時間開始到本井開鉆為止的全部工作時間。但應把完井整訓,設備進廠大修,有計劃停工等時間扣除。搬安時間不包括上口井完井時間到本口井搬遷開始的搬遷準備時間。
(2)鉆井時間(鉆井周期) 指從本口井開鉆時間起,到完鉆時間止的全部時間。完鉆后又加深鉆井的時間記入鉆井時間,而不應記入完井時間。
(3)完井時間 指從本口井完鉆的時間起到完成時間止的全部時間。
3.其它日歷時間 指除去鉆前搬安準備工作時間和鉆井工作時間以外的日歷時間。包括原鉆機試油、停產整訓、設備進廠大修、冬季有計劃停鉆、自然災害及因地方土地糾紛、修橋修路和其他非本企業占用的日歷時間。
其它日歷時間=鉆井日歷時間-(鉆前搬安準備工作時間+建井周期)
(二)鉆井時效劃分和分析
鉆井時效分析 是在鉆井工作時間加以分類的基礎上,計算不同時間所占鉆井工作時間的百分比,并以此反映鉆井工作時間構成及其利用狀況。計算公式為:
分項鉆井工作時間所占百分比(%)=(分項鉆井工作時間(小時)/鉆井工作時間(小時)) ×100%
鉆井工作時間=生產時間+非生產時間
1.生產時間
指正常的鉆井工作所占用的時間。時間構成關系式為:
生產時間=進尺工作時間+固井工作時間+輔助工作時間+測井工作時間
(注:原標準中測井工作時間含在輔助工作時間之內,新標準單獨列出。)
(1)進尺工作時間
指與鉆井進尺直接有關的所必需消耗的時間。時間構成關系式為:
進尺工作時間=純鉆進時間(包括取心)+起下鉆時間+接單根時間+擴劃眼時間+換鉆頭時間+循環(鉆井液)時間
①純鉆進時間 指鉆頭在井底轉動,破碎巖石形成井眼的鉆井時間,包括取心鉆進時間,但不包括擴劃眼和井壁取心的時間。
②起下鉆時間 指為正常鉆進和取心鉆進所必需的起鉆、下鉆時間,除此以外的起下鉆時間均不得計入。起鉆時間是指停止循環后,從上提方鉆桿開始到鉆頭提出轉盤面止的全部時間。下鉆時間是指從鉆頭進入轉盤起,到下完最后一根鉆具,接上方鉆桿為止的全部時間。
③接單根時間 指為正常鉆進和取心鉆進過程中的接單根時間,包括從上提方鉆桿開始,到接上單根后又接完方鉆桿為止的全部時間。
④擴、劃眼時間 劃眼時間指在鉆井過程中按照鉆井操作規程規定所必需進行的劃眼時間;擴眼時間指取心后的擴大井眼時間,包括為擴、劃眼而進行的起下鉆、換鉆頭、接單根等時間。但不包括處理井下復雜情況的擴、劃眼時間。
⑤換鉆頭時間 指為正常鉆進和取心鉆進,因鉆頭磨損、地層變化或工藝要求改變而引起的更換鉆頭時間。從卸舊鉆頭開始到換裝好新鉆頭,開始下鉆為止的全部時間,不包括檢查、測量鉆頭的時間。
⑥循環(鉆井液)時間 指為取得進尺而必須進行的正常的循環時間。包括起鉆前和接單根的循環時間,下鉆到底鉆進前和接完單根鉆進前的循環時間以及鉆進過程中其它正常的循環時間。如正常擴、劃眼中的鉆井液循環時間,但不包括電測、固井、下套管前,以及處理事故或井下復雜情況等所進行的循環時間。
(2)固井工作時間
指為固井所進行的一切正常工藝措施所占用的時間,包括固井前準備工作(如下套管前的劃眼、通井、循環鉆井液、試下套管)、下套管、循環鉆井液、注水泥、替鉆井液、碰壓、候凝、測聲幅、探水泥面、鉆水泥塞、換裝井口等全部工作時間。若測聲幅不合格或水泥返高未達到設計要求需重新擠水泥者,則從發現時開始到處理完成為止的時間均計入固井事故時間。在固井中出現套管落井、打實心套管等應計入事故時間內。
(3)測井工作時間
指在鉆井過程中按照地質、工程設計要求進行的電測、氣測和井壁取心以及放射性測井所占用的時間。除此以外的測井時間均不得計入,如事故中的測井等。
測井時間包括測井過程中進行的正常的通井、起下鉆、循環、電測繪解、資料驗收及測地溫梯度所需要的靜止時間等。
因電測儀器下井遇阻,不能按要求測井而造成的通井起下鉆、劃眼、循環等時間應計入處理復雜情況時間內。電測過程中處理卡電纜、掉測井儀器所占用的時間,應計入事故時間中的測井事故,電測中修理更換電測儀器、等電測車、等電測措施等所占用的時間,都應計入組織停工時間中的等電測時間,但等電測資料解釋的時間應計入測井工作時間,不應計入組織停工時間。
(4)輔助工作時間
指鉆井過程中除去進尺工作時間、測井工作時間、固井工作時間以外所必須進行的輔助工作所占用的時間。具體包括:
①準備工作時間 指為了保證正常鉆井工作的順利進行所做的一切準備工作的時間。如:鉆開油(氣)層之前的調整和更換鉆井液、防噴、防火等準備工作時間,由于設計變更需要的準備工作時間,鉆到油(氣)層需要觀察油、氣顯示及鉆井液變化情況所占用的時間,冬季停工休整、處理事故和處理復雜情況結束后,進入正常鉆進之前的劃眼、循環、調整、配制鉆井液等所占用的時間。
②倒換鉆具時間 指根據工程設計要求和為了合理使用鉆具,把井下鉆具倒換上、下位置,起鉆前配立柱或鉆進至一定深度時,由于鉆機負荷限制,需要更換較小直徑鉆具所需要占用的時間。但利用固井水泥凝固時間所進行的倒換鉆具時間不應計入。
③檢查工作時間 指進行崗位責任制檢查和交接班檢查,以及為了保證安全生產,對設備、鉆具及鉆機零部件等進行的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更換所占用的時間。
④取心輔助工作時間 指為取心而進行的檢查和裝配取心工具、割心、巖心出筒等所占用的時間。
⑤調配鉆井液時間 指在正常的鉆井過程中,調整、更換、配制鉆井液的時間,但處理復雜堵漏所進行配制鉆井液時間應計入處理復雜情況時間。
⑥更換易損件時間 指更換易損件所占用的時間。如更換絞車剎帶片、傳動鏈條片、鉆井泵活塞、閥、缸套、水龍頭沖管、沖管盤根、各種儀表、控制件密封圈、墊圈等。
⑦其它輔助時間 指不屬于上述各項輔助工作的輔助工作時間。如中途測試、地質觀察取樣、校對井架、校正指重表、指重表懸重下降或泵壓降低所需的觀察判斷時間等。
2.非生產時間
指在鉆井過程中影響鉆井工作正常進行的時間。包括設備修理時間、鉆井事故時間、組織停工時間、處理復雜情況時間、自然災害和其它停工時間。不影響鉆井生產的修理時間、事故時間,不列入非生產時間。
(1)組織停工時間
指由于組織工作原因,物資器材供應不及時或勞動力缺乏等原因而造成的停工時間。例如等油料、等水、等設備、等工具、等材料、等套管、等電測、等固井、等指令、等其它;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工時間單獨統計。
(2)事故損失時間
指從發生事故或發現有異常情況證實為事故時起,至事故解除到原狀態止的全部時間。鉆井事故一般劃分四大類:井下事故、機械事故、人身事故和其它事故。
在處理事故過程中所進行的一切工藝措施所占用的時間,都應列入事故時間。如打撈過程中的起下鉆、倒換鉆具、測落物位置、研究處理事故措施和具體方法、加工制作特殊打撈工具等時間均應列入事故時間。在處理事故過程中發生的組織停工和修理時間不得計入事故時間,而應分別計入組織停工和修理時間。如等一般的打撈工具、等原油浸泡處理卡鉆、等器材、等待上級指示而影響的時間應計入組織停工時間。在處理事故過程中機械設備損壞后的修理時間應列入修理時間內。
在處理事故中又發生新事故,在計算事故次數時,應另算一次;其處理新事故的時間應從發生新事故開始,到恢復原事故狀態止所占用的時間。恢復到原事故狀態后又繼續處理原事故的時間,應計入原事故時間內。
由于對事故處理不當,事故解除后在鉆井過程中仍影響鉆井,必須停鉆處理時,這部分時間應列入事故時間。
為了分析事故時間的構成情況,尋找避免事故的主要措施,將事故時間分為以下幾類:
①井噴事故 指地層流體無控制地流入井內并噴出地面造成的事故。
②鉆具事故 指由于鉆桿、鉆鋌、方鉆桿等鉆具發生折斷、滑扣和斷扣等造成的事故,包括鉆具的井下事故和地面事故。
③鉆頭事故 指鉆頭落井、斷刮刀片、掉牙輪等事故。
④卡鉆事故 指由于各種原因造成鉆具在井內不能自由旋轉或不能上提下放的事故。
⑤固井事故 指固井打水泥、下套管過程中發生的事故。如卡管套、掉套管、固實心套管等,聲幅不合格或水泥返高未達到設計要求需重新擠水泥所占用的時間應列入固井事故時間。
⑥測井事故 指測井過程中發生的事故,如電纜被卡、斷、測井儀器落井等。
⑦機械設備事故 指由于違反技術操作規程和其它原因造成設備損壞被迫停鉆停工的事故。如柴油機拉缸、燒瓦、飛車等。
⑧其它事故 指凡不屬于上述各項事故的均列入此項。如頓鉆、井下落物、溜鉆、頂天車、拉倒井架等事故。
(3)修理時間
指由于機械設備和鉆井工具損壞或運轉不靈而被迫停止鉆井工作而進行修理的時間。機械設備包括動力系統、傳動系統、循環凈化系統、提升系統,不屬于上述范圍的,均列入鉆井工具修理,如修理吊卡、吊鉗、卡瓦等。在修理過程中發生的組織停工時間,應列入組織停工時間內。
(4)處理復雜情況時間
指在鉆井過程中發生的處理井下復雜情況所占用的時間。具體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①處理井身質量問題時間 指由于井身質量指標超過規定標準而必須進行糾正的時間。
②處理井下復雜等時間 指處理井漏、井壁坍塌、砂橋、縮徑、油氣水侵、溢流、井涌、起下鉆遇阻、循環故障、鉆井液性能變壞進行處理的時間,處理壓力異常、鹽巖、石膏、粘土浸的時間。
③處理跳鉆蹩鉆及判斷事故錯誤延誤的時間 指鉆井過程中處理跳鉆、蹩鉆及判斷事故錯誤延誤的時間。
④修正井眼時間 指因井眼內泥餅因素而影響下鉆遇阻或者所鉆成的井眼不能順利下入套管而引起劃眼時間。
⑤處理井內鍵槽時間。
⑥側鉆時間 指由于處理井下復雜情況難度較大,時間較長,采取側鉆解決所發生的時間。側鉆時間應從打水泥塞或側鉆的準備工作開始計算。在處理事故中發生的側鉆時間,應列入事故時間內。
⑦處理井口或基礎時間 指第一次開鉆后,表層套管未裝,因地下因素影響,使井口塌陷或者井架基礎受到影響進行處理,均屬處理復雜情況。
在處理復雜情況中發生的修理時間、組織停工時間、事故時間,應分別計入修理時間、組織停工、事故時間之中。
(5)自然災害時間
指由于自然因素不可抗力造成的停工時間,例如火山、地震、海嘯、泥石流、洪水、臺風、暴雨等造成的停工時間。
(6)其它停工時間
指不屬于上述各項的其它停工時間。
四、鉆井技術經濟指標
(一)速度指標
1.鉆機月速度 指一部鉆機工作一個臺月所完成的進尺。計算公式為:
鉆機月速度(米/臺月)=鉆井進尺(包括取心進尺)/鉆機臺月
鉆機臺月: 是綜合反映投入鉆井工作的鉆機臺數和每臺鉆機工作時間長短的指標。計算公式為:
鉆機臺月(臺月)=鉆井工作時間(天或小時)/30天(或720小時)
由于鉆井事故或自然災害造成的報廢及返工進尺所消耗的時間,一律計入鉆井工作時間,計入鉆機臺月數。
2.機械鉆速 是衡量單位純鉆進時間內鉆井效率的指標,它以每小時純鉆進時間完成的進尺數來表示。計算公式為:
機械鉆速(米/小時)=鉆井進尺(包括取心進尺)/純鉆進時間(包括取心鉆進時間)
3.完成井平均建井周期 是綜合反映鉆井速度的指標。計算公式為:
完成井平均建井周期(天-小時)=各完成井建井周期之和/完成井口數
4.平均動用隊年進尺 是反映一個平均動用隊在一年內所打進尺的指標。計算公式為:
平均動用隊年進尺(米/隊年)= 鉆井進尺(包括取心進尺)/平均動用隊數。
平均動用隊數(個)=報告期每天動用鉆井隊數之和/報告期日歷日數
5.平均隊年進尺 是綜合反映鉆井單位鉆井速度的指標,是指實有鉆井隊的平均年進尺。計算公式為:
平均隊年進尺(米/隊年)=鉆井進尺(包括取心進尺)/年平均隊數
年平均隊數(個)=月平均實有鉆井隊數之和/12
月平均隊數(個)=每天實有鉆井隊數之和/月日歷日數。
(二)質量指標
1.井身質量合格率 是反映井身質量的指標之一。計算公式為:
井身質量合格率=(井身質量合格的完成井口數/完成井口數)×100%
井身質量合格井: 指符合井身質量標準要求的井。井身質量主要包括井斜、水平位移、全角變化率、靶心距、軌跡控制、井徑擴大率等。
2.取心收獲率 是反映取心質量的指標,是指實際獲取巖心長度與取心進尺之比。計算公式為:
取心收獲率(%)=(實取巖心長度(米)/取心進尺(米)) ×100%
3.鉆井工程質量合格率 是綜合反映鉆井工程質量的指標。計算公式為:
鉆井工程質量合格率(%)=(鉆井工程質量合格口數/完成井口數) ×100%
鉆井工程質量合格口數 : 指鉆井的井身質量、固井質量、取心收獲率、地質資料全部合格的井口數。
4.優質井率 指完成井中由地質工程部門驗收確定達到優質標準的井占完成總口數的比例。計算公式為:
優質井率(%)=(優質井口數/完成井口數)×100%
5.定向井井身軌跡符合率 是反映定向井鉆進過程中實際井身軌跡與設計相比的符合程度的指標。可采用50米一點或不同距離點(全角變化率)檢查符合程度。計算公式為:
定向井井身軌跡符合率(%)=(符合設計點/全部檢查點) ×100%
6.定向井中靶率 是報告期定向井達到設計要求的口數與報告期全部定向井完成井口數之比。計算公式為:
定向井中靶率(%)=(達到設計要求的定向井口數/全部定向井完成口數) ×100%
(三)消耗指標
1.每鉆機臺月耗柴油 是反映鉆井燃料消耗水平的指標。計算公式為:
每鉆機臺月耗柴油(噸/臺月)=柴油消耗量/鉆機臺月
2.每鉆機臺月耗機油 是反映鉆井潤滑油料消耗水平的指標。計算公式為:
每鉆機臺月耗機油(噸/臺月)= 機油消耗量/鉆機臺月
3.每米鉆井進尺耗水泥 是反映鉆井工程水泥消耗水平的指標。計算公式為:
每米鉆井進尺耗水泥(噸/米)=水泥消耗量/鉆井進尺
4.每米鉆井進尺耗鋼材 是反映鉆井工程鋼材消耗水平的指標(包括套管、鉆頭及鉆具攤銷)。計算公式為:
每米鉆井進尺耗鋼材(噸/米)=鋼材消耗量/鉆井進尺
(四)其它指標
1.鉆機利用率 是反映鉆機利用程度的指標。計算公式為:
鉆機利用率(%)=(報告期平均動用鉆機臺數/報告期平均實有鉆機臺數) ×100%
報告期動用鉆機臺數: 指報告期實際投入鉆井的鉆機臺數。鉆機處于拆遷安裝以及從開鉆到完井任何一種狀態,都屬于動用鉆機(包括原鉆機試油),對于新鉆機從第一口井開鉆開始算。計算公式為:
報告期平均動用鉆機臺數(臺)=報告期每天動用的鉆機臺數之和/報告期日歷天數
報告期實有鉆機臺數 指實際擁有的設備配套齊全的鉆機臺數(含全年未打井鉆機,不含換裝下來準備報廢的鉆機)。計算公式為:
報告期平均實有鉆機臺數(臺)=報告期每天實有的鉆機臺數之和/報告期日歷天數
2.鉆井隊利用率 是反映鉆井隊伍利用程度的指標。計算公式為:
鉆井隊利用率(%)=(報告期平均動用鉆井隊數/報告期平均實有鉆井隊數) ×100%
3.完成井平均井深 是反映報告期內已完成井平均深度的指標。多底井的井深都應從井口算起。它是分析鉆井成本,鉆速等指標變化的重要參考性指標。計算公式為:
完成井平均井深(米)=各完成井井深之和/完成井口數
五、鉆井能力指標
鉆井施工能力 指在一定的時間內(通常為一年),依據鉆井設備、鉆機作業工作時間和鉆機平均先進月速度計算的反映鉆井企業規模水平的綜合指標。通常以米/年表示。計算公式為:
鉆井施工能力(米/年)=∑某地區報告期某類型鉆機數量(臺)×該地區定額鉆機工作月(月)×該地區相應鉆機類型的平均先進月速度(米/臺月)
鉆井施工能力計算的因素包括:
1.本單位所擁有的各種類型能實際投入鉆井的鉆機數量。
2.鉆機平均先進月速度。
平均先進月速度 指某類型鉆機在該地區施工作業的平均月速度以上的單臺鉆機計算的平均月速度(剔除特殊因素對月速度的影響)。計算步驟如下:
第一,初選井——剔除特殊因素對月速度的影響,包括事故井、復雜井、新工具新設備試驗井以及其他有明顯影響因素的井。
第二,計算某類型鉆機平均月速度。計算公式為:
某類型鉆機平均月速度(米/臺月)=∑鉆井進尺(包括取心進尺)/鉆機臺月
第三,再選井,剔除月速度明顯低于平均月速度的井。
第四,計算某類型平均先進月速度:用經過兩次選擇選定的井進行計算,得出某類型鉆機平均先進月速度。
3.鉆機的年鉆井工作時間,即鉆機所在地區的定額鉆機月數。
各鉆井施工企業根據施工區域分為三類地區,一是集團公司內部各地區,二是集團公司外部國內其它地區(以下簡稱國內),三是國外地區。根據各鉆井企業施工地區的不同,定額鉆機工作月數暫規定如下:
(1)集團公司內部本油區定額鉆機工作月數根據各企業定額(鉆井部分)確定的定額鉆機工作月數計算,各單位在本油區以外施工的部分按照施工區域的定額鉆機工作月數計算;
(2)國內定額鉆機工作月數依據當地的定額鉆機工作月數計算,沒有定額鉆機工作月數的,參照集團公司內部鄰近地區企業的定額鉆機工作月數計算;
(3)國外定額鉆機月數暫參照集團公司內部定額鉆機工作月數的平均數作為國外的定額鉆機月數。
固 井
固井是指向井內下入一定尺寸的套管串,并在其周圍注入水泥漿,把套管固定在井壁上,避免井壁坍塌的工藝。其目的是:封隔疏松、易塌、易漏等復雜地層;封隔油、氣、水層,防止互相竄漏;安裝井口,控制油氣流,以利鉆進或生產油氣。包括在鉆井完鉆電測繪解后,根據繪解結果進行固井設計、下套管前的準備工作、下套管、注水泥、替鉆井液、碰壓、候凝、測聲幅、探水泥面、鉆水泥塞、換裝井口等。
一、固井分類
根據固井的套管功用,下入井內的套管,可分為表層套管固井、技術套管固井、油(氣)層套管固井、尾管固井;
1.表層套管固井 表層套管是為了封隔地表水層和淺部復雜地層,為后續的鉆井及完井施工創造有利的條件。表層套管的深度與地區、地層及鉆井完井井深有關,從幾十米到幾百米不等,套管尺寸一般在508mm~339.7mm之間。
2.技術套管固井 當存在不同地層空隙壓力梯度和易坍塌地層等復雜層段,而采用調整鉆井液密度和性能等措施很難實現時,需要下入技術套管(技術套管下入層次、尺寸和深度依實際情況而定)。技術套管固井是指對技術套管的固井施工。
3.油(氣)層套管固井 油(氣)層套管指為生產層建立一條牢固通道、保護井壁、滿足分層開采、測試及改造作業而下入的套管。油(氣)層套管固井是指對油(氣)層套管的固井施工。
4.尾管固井 指在已下入套管的井內,只對下部新鉆出的裸眼井段下套管、注水泥進行封固的固井方法。尾管有三種固定方法:尾管座于井底法;水泥環懸掛法;尾管懸掛器懸掛法。
二、實物量指標
1.固井口數 是指在鉆井完鉆電測繪解后,根據繪解結果,對完鉆井進行固井設計、施工并且完成后的井口數。
2.固井井次 指在各完井階段(含中途完井)套管串入井以后在環空注水泥的次數,包括表層套管固井次數、技術套管固井次數和油氣層固井次數。固井井次不包括地質報廢井封井井次。
三、技術經濟指標
1.固井質量合格率 是綜合反映固井工程質量的指標。計算公式為:
(1)綜合固井合格率(%)=(固井合格次數/固井次數)×100%
固井次數包括表層套管次數、技術套管固井次數和油氣層固井次數。
(2)一次固井合格率(%)=(一次固井合格次數/固井次數)×100%
一次固井合格次數指固井完成后由地質工程部門驗收確定達到固井標準的井,不包括完井后不符合標準,經過二次修復固井得次數。
(3)油氣層固井合格率(%)=(油氣層固井合格口數/油氣層固井口數)×100%
2.平均動用固井隊年效率 是指動用固井隊在一年內平均完成的固井工作量。
計算公式為:
平均動用固井隊年效率(口/隊年)=固井口數/平均動用固井隊數
平均動用固井隊數(個)=報告期每天動用固井隊數之和/報告期日歷日數
3.固井隊利用率 是反映報告期固井隊伍利用程度的指標。計算公式為:
固井隊利用率(%)=(平均動用固井隊數/年平均固井隊數) ×100%
年平均固井隊數(個)=月平均隊數之和/12
月平均隊數(個)=每天固井隊數之和/月日歷日數。
三、固井能力指標
固井能力 指在一定的時期內(通常為一年),依據固井隊數、固井定額作業工作時間和固井隊平均先進固井口數計算的反映固井單位固井規模的指標。通常以口/年表示。計算公式為:
固井施工能力(口/年)=報告期內固井隊數(支)×固井定額作業工作時間(月)×固井隊月平均先進固井口數(口/月·支)
報告期內固井隊數 指報告期內實際擁有的固井隊數。
固井定額作業工作時間 同鉆井采用的年定額作業時間一致。
固井隊月平均先進固井口數 指固井隊在某地區施工作業的平均月固井口數以上的固井隊月完成固井口數計算的平均固井口數。計算步驟如下:
第一,計算固井隊報告期內月平均完成固井口數。
第二,計算每支固井隊報告期內分月完成的固井口數。
第三,剔除固井隊分月完成的固井口數低于報告期內月平均完成固井口數的固井隊完成的工作量。
第四,計算固井隊月平均先進固井口數:將高于(包括等于)固井隊報告期內月平均完成口數以上的固井隊分月完成的口數按固井隊進行二次平均,得到固井隊月平均先進固井水平。